答
根據加拿大移民局規定,符合特定條件的國際留學生的配偶或同居伴侶有資格獲得開放工作許可(Open Work Permit)。開放工作許可允許他們在加拿大的任何雇主那裡工作,除了以下情況:
- 被列入未遵守條件的雇主名單上的雇主,或者
 - 經常提供脫衣舞、情色舞蹈、陪護服務或情色按摩的雇主
 
誰可以申請
從2024年3月19日起,如果您持有有效的學習許可,並且您正在下列學習計畫中學習,那麼您的配偶或同居伴侶可能有資格獲得開放工作許可:
- 大學或理工學院的碩士或博士學位項目,或
 - 在學習以下專業學位
- 牙科手術博士 Doctor of Dental Surgery(DDS, DMD)
 - 法學學士或法學博士 Bachelor of Law or Juris Doctor(LLB, JD, BCL)
 - 醫學博士 Doctor of Medicine(MD)
 - 視光學博士 Doctor of Optometry(OD)
 - 藥學 Pharmacy(PharmD, BS, BSc, BPharm)
 - 獸醫學博士 Doctor of Veterinary Medicine(DVM)
 - 護理科學學士 Bachelor of Science in Nursing(BScN, BSN, BNSc)
 - 教育學士 Bachelor of Education(B. Ed.)
 - 工程學士 Bachelor of Engineering(B. Eng., BE, BASc)
 
 
開放工作許可的有效期
大多數情況下,您的配偶或同居伴侶的工作許可的有效期將與您的學習許可的有效期相同。